为帮助大三学生提前了解劳动法律知识,提升将来求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与维权能力,2026年5月29日,淬炼商学院基础教研室《经济法》课程组在六度空间105℃学术报告厅举办高管进课堂活动,特邀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李晶晶律师担任主讲嘉宾,以“劳动合同‘问’与‘答’”为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一场贴近实战的劳动合同法专题分享。活动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李晶晶律师以“准毕业生找工作前应注意什么”为切入点,围绕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服务期、岗位调整、离职程序等高频实务问题,系统梳理了20个劳动合同“问与答”。她从“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订劳动合同”讲起,明确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最迟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李律师强调,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的“护身符”,入职之初就应主动要求签订并仔细阅读条款。

李律师结合典型案例,对试用期规则、合同必备条款、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标准等进行了深入解读。她指出,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针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辞退员工”的疑问,李律师明确告知:用人单位须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属于违法解除。此外,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现场解答了学生关于试用期社保未缴的维权渠道问题。


在互动答疑环节,现场同学踊跃举手,围绕求职中遇到的现实困惑向李律师提问。问题涉及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三方协议签订后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劳务外包的法律风险及责任承担等。李晶晶律师逐一耐心解答,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从法律依据到实操建议进行了细致讲解。例如,针对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她指出前者多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提供,不受劳动法全面保护;而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须承担社保、最低工资、经济补偿等法定义务。关于三方协议,李律师强调其本质是就业意向约定,入职后仍需及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学们表示收获颇丰,对即将到来的求职之路更有底气。

本次活动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支撑,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学生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知识。高管进课堂是淬炼商学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提升学生职业素养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后,《经济法》课程组将继续邀请更多行业专家走进课堂,助力学生提前树立法治意识,走稳从校园到职场的第一步。
图文:陈玉婷 李姮 周琴宇
(淬炼商学院供稿)